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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易懂!動畫人的工作 第4回 演出

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

  各位好,「超易懂!動畫人的工作」系列文章旨在紀念富野由悠季導演《影像的原則》在台灣上市,並增進每一位朋友對動畫基本常識的了解。全部預計11回,請大家多多指教。

  繼上回「超易懂!動畫人的工作 第3回 分鏡」,本次的第4回將從演出方面來切入,這回內容或許是台灣方面比較陌生的部分。





超易懂!動畫人的工作 第4回 演出

  所謂的演出,是一個日本特有的概念(特別是影像與戲劇界),同時也是一個在字面上容易搞混的名詞。作為動詞,演出指的是「表現內容」,至於作為名詞則是指「表現者」,也可換置為英文的「director」──也就是「導演」。

  就動畫界來說,一般作為職稱的「演出」指的是在電視動畫單集內容的負責人,也就是英文的「Episode Director」「Unit Director」(至於監督則是「Chief Director」)。總之,將演出想像為單集的監督(導演)或許就會比較好懂。


演出的工作在做什麼?

  上面提到演出可說是單集監督,不過到底與監督又差在那裡呢?簡單來說,演出會接受監督的命令,根據分鏡的內容來對作畫進行指示、追加畫面效果,並且參與配音、剪輯等各種作業,最重要的是還必須負責讓單集完成,因此也會與制作進行一同管理進度──只不過,上述一切都限於單話之中。

  有些人可能會想,上頭有一個監督在管,又必須依照分鏡來忠實製作內容,那麼演出豈不是毫無自由而只是綁手綁腳?事實上,並非如此。比方說,例如原畫在確定以前,必須先經過演出部門以及作畫部門的檢驗,而第一道把關者便是演出,以確保作畫內容正確反映演出意圖。又例如,分鏡上指示的內容要以什麼速度、氣氛、效果等表現,也全都是演出來決定。這些內容與過程雖然監督也會過目,但實務上大半時間都是落在演出肩上處理。換句話說,演出雖然依照監督的意思去執行,但實際呈現的風格會完全是演出本人的東西。

  這告訴了我們,演出在單集之中所擁有的裁量權與工作性質,可說是最為接近監督的職務。在過去,不少作品片尾的工作人員清單只列出演出人員的名字而非分鏡師。我們可以從這點知道,演出在動畫制作上佔的地位有多重要了。


演出與分鏡是相輔相成

  很多人總把演出部分當作是監督>分鏡>演出,但閱讀過上文就會知道其實這並不盡正確。話雖如此,由於分鏡必須要求不小程度的創作能力,而演出碰觸到的創作面則相對較少,因此一般工作室的新進人員在工作幾年升上去時,都會先從演出開始碰觸,也就是懂得去「如何處理分鏡」。

  另一方面,演出雖然也涉及到創作面,但由於需要具備全方位的能力,所以一般來說由制作進行升上來的演出大都能夠勝任。倘若再有上進心與一定程度的才能,繼續往上走的機會頗高。整體來說,演出的風格受到出身工作室的左右頗大,分鏡雖然也一樣,但相對較大的部分能夠展現出自己的特色。

※人稱「分鏡千殺」的富野由悠季在游走各家工作室的修業時代時,曾經留下無人能及的驚人分鏡量。不過,不隸屬於工作室使得他在當時並沒有太多機會碰觸實際的演出處理,少數例外則是以《科學小飛俠》《新造人間》《正義雙俠》等聞名的龍之子製作公司。這家的慣例是畫分鏡的人也要負責整集的演出,因此富野就在裡頭做了超過60話的內容,這也使得他的演出風格帶有相當的龍之子色彩。


演出決定影片的最終方針

  演出可說是一個中間管理職,而其工作也呈現出夾在中間的性質。與監督相比,演出較少整體性,而偏重單一性。與分鏡相比,演出則較少創造性,而偏重實務性。然而實際運作上,作為監督的分身,演出無疑是碰觸該集內容最長時間,也是最熟悉該集的人。

  前面雖然說到「分鏡佔了八成」,然而對這八成進行詮釋,並將剩下兩成補足者便是演出。也因此,許多工作室即便分鏡委外,演出依然是留給自家人做,以確保整部影片可以掌控在手。也因此我們應該終於可以了解,演出一樣是動畫界一個非常重要的職位了。

※關於演出有一個很顯著的例子,那就是1995年的《心之谷》。近藤喜文雖然於本作擔任監督,但是宮崎駿卻擔任了「制作製片、腳本、分鏡」。這等於是「製作方針、故事劇情、畫面安排」全部都由宮崎所一手主導,導演的近藤則只是加以詮釋並營運製作現場。乍看之下這好像是另一個宮崎駿的獨裁故事,不過這也有「用宮崎駿架構來磨練近藤」的意義。宮崎監督本來打算慢慢把近藤養成一位導演級人物,只可惜近藤在本片拍完三年後便離開人世,使得吉卜力工作室再度出現接班問題。


小知識:「演出」與「演出家」並不同

  關於演出有許多類似的字容易搞論,在此特別說明。當「演出」用在動詞,指的是「對之進行表現」。至於職務上的「演出」,指的其實是「演出担当」──也就是「演出負責人」的意思。當然,在電影或電視上,「演出」也可以指的是導演。
  另一方面,還有一個字為「演出家」。這個字指的是「表現創作者」,中文並沒有真正的對譯字,英文則多翻譯為「director」,也就是「導演」。不過,演出家相對於導演帶有更強創作層面的意思,也因此我們或可理解為「導演」指的是實務方面上的「director」,而「演出家」則是創作層面上的「director」。


延伸閱讀

  市面上的中譯動畫相關書籍,絕大多數都是以作畫為主,因此想要了解更多演出的事情,還是只能請大家閱讀富野由悠季監督的《影像的原則》了。基本上這是一本以「監督──分鏡──演出」為主軸的書,所以必然談到了許多如何處理各種問題,也就是演出層面的知識。


11回 超易懂!動畫人的工作

4回 演出
5回 作畫
6回 背景
7回 攝影
8回 音響(音效)
9回 制作進行(製作助理)
10回 製作人(製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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